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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金秋医院工会成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

分类:
医院要闻
作者:
来源:
2019/06/13

  5月16日辽宁省金秋医院工会收到沈阳市红十字会《关于对“辽宁省金秋医院工会”申请成为沈阳市红十字团体会员的批复》,6月12日下午,“沈阳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牌匾送到了医院工会。为此,辽宁省金秋医院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袁志军主持。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高红、副院长卜丽以及医院工会成员和志愿者共同参会。

  

 

  首先,工会主席袁志军宣读《关于对“辽宁省金秋医院工会”申请成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批复》文件。

  

 

  由工会副主席孙淼宣读《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以及《中国红十字会职责》。

  

 

  辽宁省金秋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高红代表医院领导班子讲话,她说道:辽宁省金秋医院工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一直以来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性活动。医院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四个100“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辽宁好人·最美人物(集体) ”、“辽宁省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示范点”等荣誉称号。今天,我们荣幸的成为了沈阳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履行红十字会职责,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的热情,努力在全院及全社会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风尚。

  

 

  工会主席袁志军在最后说道:通过大力发展志愿者,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事业人士参加公益活动,开展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宗旨的志愿服务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感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各级领导及志愿者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我们也将在之后的工作中,丰富我们的志愿服务项目,将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一直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