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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辽宁省金秋医院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辽宁省金秋医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公开选聘1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国家医疗相关政策,参与医院保管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及时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
(三)对医院管理部门及医务人员依法行医、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四)积极配合医院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愿意无偿参加义务监督工作;
(三)具有履行社会义务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其中具有医药、法律、信息、财务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坚持原则、诚信公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告:登录辽宁省金秋医院网站下载填写《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ln_jqyy@163.com。
2.现场报名:直接咨询导诊台服务人员。
3.电话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4-62784889(行风办)
五、审核流程
医院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的工作、年龄结构等情况审核选聘。通过后正式聘任为辽宁省金秋医院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同意,予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附件:辽宁省医院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辽宁省金秋医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