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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金秋医院组织召开“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

分类:
医院要闻
作者:
来源:
2019/03/2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十九大以来,针对“看病贵”、“药价贵”问题推出了一整套“组合拳”。为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在我市启动,为配合国家政策推行,3月20日下午14:30,辽宁省金秋医院组织召开“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医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医生参加会议。

 

 

  会议由医务科科长张敬华主持。

 

 

  会上,卜丽副院长介绍了国家推进“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强调此项工作对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均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利国利民的重大医改举措。要求所有医生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深远意义,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

 

 

  药剂科副主任陈立新介绍了我市中选的25个药品目录及我院药品的具体情况,向临床医生解读了我院药品使用的监管内容。同时,提醒各临床医生在优先使用“4+7药品集中采购国家采购”药品上需要注意的问题。

 

 

  医务科科长张敬华对我院《辽宁省金秋医院“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解读,介绍了各部门分工、考核内容、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并强调此考核成绩将纳入医院 “评优评先”工作中去。

 

 

  医保办副主任丁栗介绍了“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保工作的注意事项,提示非中选药物患者使用自付比例上升10%,临床医生在为患者做好解释工作的前提下应全部使用中选药品。

 

 

 

 

  与会的医生代表现场进行提问。

 

 

 

 

  李艳玲副院长及相关负责人对医生提出的问题进行面对面解答。

 

 

 

  暴继敏院长作动员讲话,他指出: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助推医改的深入开展。医生应充分理解指标含义,认真为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把国家的惠民政策宣传好,特别是科室主任,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引导及培训,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我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取得实效。